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J1-00017-GXX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左水文中心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救灾第六批)设备修复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正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采购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供应家具的相关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营业执照应登记载有如: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等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6.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更正后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信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水文中心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思政路3号
联系方式:0771-783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
联系方式:0771-2823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明
电 话:0771-282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