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左水文中心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救灾第六批)设备修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J1-00017-GXXD
项目名称:崇左水文中心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救灾第六批)设备修复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崇左水文中心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防灾救灾第六批)设备修复,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全部设备(货物)交货完毕,并开箱验货合格。待符合安装条件后,10日内全部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采购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生产或供应家具的相关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营业执照应登记载有如: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等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6.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 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3)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
4.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6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
1.竞标人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截标时核验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09月25日17: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
六、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信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名称:崇左水文中心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思政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袁工 0771-783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金湖路7号壶城幸福家园3栋商铺2楼202-1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1-28230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2823022
崇左水文中心 广西信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2025年09月22日